各学院、机关部处、直属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学校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全校各单位踔厉奋发、开拓进取,有力推动了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为全面总结2023年度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科学谋划2024年度重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结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学校2023年党政工作要点、本单位2023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对标对表,全面梳理总结,系统思考谋划。
1.2023年度工作总结。各学院的总结要完整、准确反映本学院2023年在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对外交流、社会服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的总结要具体阐述本单位2023年的重点工作、推进举措和实际成效。工作总结注重用事实和数据说话,防止“虚空飘”。所涉及数据请注明截止时间,如有更新请及时补报。总结请于11月22日(周三)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并注明“2023年度工作总结-单位名称”。
2.2024年度工作计划。在总结2023年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对本部门、单位的工作进行前瞻性思考,认真筹划、撰写2024年工作计划,包括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思路举措等。各学院2024年计划要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的计划在提交前要向分管校领导汇报。计划请于12月13日(周三)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并注明“2024年度工作计划-单位名称”。
3.报送格式: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格式要求.docx
学校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
(联系人:熊王美,联系电话:64322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