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24年“五一”、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净风行动”,深化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和育人环境,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夯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遏制不正之风摆在更突出的位置,及时安排部署,细化落实防控举措,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巩固主题教育成果。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4月25日、上海市纪委监委4月28日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加强教育提醒管理,督促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二、严明纪律规定。各单位、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增强规矩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崇廉拒腐,涵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师德师风。节假日期间,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安排旅游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借培训考察之名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三、畅通监督渠道。各单位要深入联系基层、加强调查研究,要充分发挥纪检委员、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的作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主动做好日常监督和舆情收集,对教职工反映、舆论关注和自我检查中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和情况,及时报送校纪委办、监督检查室。
联系电话:64322204;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从严执纪问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坚持严的基调,挺纪在前,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和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持续开展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对节假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和重要舆情,及时核查处置。对于违规违纪问题,从严把握执纪尺度,尤其是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对于查实的问题,一一点名通报。
学校办公室、纪委办、监督检查室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