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上海市地方院校能力建设专项”备选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18浏览次数:2690

各相关学院:
    根据上海市科委的计划和要求,将对部分地方院校定向开展能力建设专项。今年预申报工作已启动,为了做好我校的项目申报工作,学校先进行预申报,评选备选课题。请各学院组织协调有关科研力量进行申报。
1、项目要求:
(1)2017年度,项目继续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社会民生进步的需求、面向成果转化应用、面向院系一线科研人员;重点聚焦具备良好基础,预期能进行成果转化、对接和应用的相关研究方向。(注:已获得过国家和上海市资助的各类科研项目,请勿内容重复申报;基础研究、人才和软课题类项目不属本次申报推荐范围。)
    由于本项目不是基础研究和人才项目,而是面向经济社会需求,有成果转化或有潜在应用需求的应用研究,因此,项目要突出研究的必要性、意义和应用需求或示范。项目研发周期为3年。
(2)学校希望通过项目研究,促进产学研合作和成果应用转化,带动相关领域方向的发展和团队建设,因此,项目选题要围绕学校发展的重点方向(新型功能材料、节能环保技术、品种选育与生物工程技术、食品生物安全与生态环境修复、资源再利用与污染控制、先进制造与智能器件、新型信息技术与工程技术、新兴产业产品等),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深入拓展,进行成果转化或应用示范。
2、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有高级职称,并有较好的研究开发基础,项目研究团队成员间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上海市科委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负责人进行申报;近5年(2012年起)以来,已承担过该地方院校项目的人今年不能再作为负责人申报。
(2)项目要求有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为项目共同技术开发方,或为成果应用或转化方。双方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在正式申报前(2017年4月6日)要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合作期限覆盖本项目研究起始时间(从现在开始最少至2020年8月)。
3、申报人员填写“项目简介”(参照提纲要求,见附件),最晚3月28日11:00前,由学院汇总整理后将打印稿和电子稿交科技处。打印稿一式5份。
4、由于市科委限额推荐本专项(一般不超过4项),学校在收到项目简介后,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遴选,建立备选课题库,择优推荐上报到科委(申报到科委后,还要参加评审答辩竞争)。
    各学院在组织申报时,要整合力量,一个重点方向不超过2项新型功能材料、节能环保技术、品种选育与生物工程技术、食品生物安全与生态环境修复、资源再利用与污染控制、先进制造与智能器件、新型信息技术与工程技术、新兴产业产品等),请各学院预审把关,有针对性推荐竞争力强的项目(汇总时按学院推荐排序,超额申报不受理)。学院填写“申报汇总表”并盖章和院长签字,将纸质汇总表及项目简介一并于3月29日16:00前交科技处,同时电子稿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孟盛益          联系方式:64324183/[email protected]

科学技术管理处
2017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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