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04浏览次数:2314

各学院及相关教师: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本市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92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对象和数量
选拔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和上海重大战略、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结合“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关注在核心技术开发、关键工程项目、成果转化推广、国际市场竞争等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人才和团队,进一步聚焦高精尖紧缺人才。
重点关注学术技术重大原始创新,重点从基础科学研究、尖端技术方面我国具有比较优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领域推荐人选。对有潜力的中青年骨干人才特别是列入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优先推荐。
根据文件规定,我校拟推荐1名人选。
二、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
(一)书面材料:
1.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每人三份。情况登记表由信息采集工具生成。个人登录东方智辰网站(http://www.zhichen.com.cn)下载安装“人社部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并填写、打印。须个人签字,学校盖章。
2.能证明《情况登记表》中“代表论著”、“获奖情况”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代表论著”只需提供封面及本人所著主要内容页复印件。
以上两项纸质材料用订书机装订,不可使用文件夹,不可塑封。
(二)电子文件:
1.学校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数据包,由信息采集工具软件生成,文件后缀名为“姓名.RPU”;
2.学校推荐人员情况一览表电子版(EXCEL表,见附件)。个人填写后,交由学校进行审核汇总。
3.候选人数据包及推荐人员情况一览表电子版请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四、材料报送时间节点
请于4月11日中午11点之前,将以上材料报送人事处人才办。
联系电话:64322863         联系人:王自亮
 
人事处
2017年4月5日
 
 
热点新闻
最新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