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创新人才?如何培养创新人才?——北京师范大学刘宝存在中国教育报发表的文章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12-12浏览次数:2214


    何谓创新人才?世界各国是如何理解创新人才的?本文拟对创新人才的理念进行国际比较,以期弄清创新人才的内涵。

    国内教育界对创新人才内涵的理解

    虽然各国在高等教育改革中都非常重视培养创新型人才,但各国对创新人才的理解并不一致。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倡导培养创新型人才或创造型人才以来,有关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学术论文不胜枚举。但对于什么是创新(创造)型人才,大家的观点并不一致。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

    所谓创造型人才,是指富于独创性,具有创造能力,能够提出、解决问题,开创事业新局面,对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这种人才,一般是基础理论坚实、科学知识丰富、治学方法严谨,勇于探索未知领域;同时,具有为真理献身的精神和良好的科学道德。他们是人类优秀文化遗产的继承者,是最新科学成果的创造者和传播者,是未来科学家的培育者。

    创造型人才的主要素质是:有大无畏的进取精神和开拓精神;有较强的永不满足的求知欲和永无止境的创造欲望;有强烈的竞争意识和较强的创造才能;同时还应具备独立完整的个性品质和高尚情感等。

    创新型人才是指具有创造精神和创造能力的人,它是相对于不思创造、缺乏创造能力的比较保守的人而言的,这个概念与理论型、应用型、技艺型等人才类型的划分不是并列的。实际上,不论是哪种类型的人才,皆须具有创造性。

    由此看出,我国教育界主要是从创造性、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等角度阐释创新人才或创造型人才的。这似乎给人一种错觉,只要专门培养人的创造性、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等素质,创新人才的培养便可大功告成。虽然也有个别专家的定义、解释涉及到了基础理论知识、个性品质和情感等因素,但并没有形成主流。

    创新人才内涵的国际定义

    在国外的有关文献中,我们并未发现与“创造型人才”或“创新型人才”对等的概念。一些相关的概念如“cre-ativemind”、“creativeman”、“criti-calthinking”等,大都是从心理学的角度研究创造性思维、创造性人格的特点。

    国外对创新人才的理解比我国要宽泛一些,他们大都是在强调人的个性全面发展的同时突出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培养。这从国外有关大学教育培养目标的阐释中可以清晰地看出来。应该注意的是,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对人才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重视已有很长的历史,只不过近年来更加突出而已。

    在英国,培养绅士型的领袖和学者是大学教育的培养目标。什么是绅士型的领袖和学者?按照英国19世纪教育家纽曼的话来说,就是“学会思考、推理、比较、辨别和分析,情趣高雅,判断力强,视野开阔的人”。牛津大学校长C?鲁卡斯要求大学培养的人才“要有很高的技术,非常宽的知识基础,有很强的个人责任感、革新能力和灵活性。个人能够不断地获取新的技术以适应其需要。”至2001年,牛津大学共为英国培养出40名诺贝尔奖获得者、25位首相。

    德国大学的人才培养深受洪堡大学理念的影响。至20世纪,德国教育家雅斯贝尔斯提出大学应该培养“全人”的理念,追求“全人”前提下的创新。

    美国大学教育有着自由教育的传统。早在20世纪初叶,弗莱克斯纳就提出大学教育应培养社会的精英。至20世纪中叶,美国教育家赫钦斯批评美国大学教育在人才培养上的专业化和非智力化倾向,强调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完人,使人成为作为人的人、自由的人,而不是片面发展的工具。大学教育的目的与教育目的是一致的,就是要发展人的理性,养成智性美德,实现最高的智慧(睿智)及最高的善,从而培养出“完人”。美国有许多大学其实都在追求培养创新型人才。截止到1998年,仅哈佛大学一所学校,就已有35名教师、38名毕业生获得诺贝尔奖,可以说是培养创新人才最成功的大学之一。该校以追求真理为办学宗旨,在人才培养上以全面发展的人、有教养的人为目标,强调培养的人才应该是在情感、智力方面全面发展的人,应该是受过广泛而深刻的教育的人,是独立思考能力、分析能力、批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高度发展的人才。麻省理工学院(MIT)也很重视创新人才的培养,该校规定:“MIT的本科教育扎根于广泛的学科领域,结合这些学科的力量来形成对价值和社会目标的看法。除了广泛的自由学习的机会之外,还鼓励学生获得某一领域的基本知识和继续学习的兴趣,并成为创造性的智力探索者,能够独立追求学问”;“MIT致力于给学生打下牢固的科学、技术和人文知识基础,培养创造性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有关21世纪教育发展的报告也要求培养创新型的人才,但在教育目的的阐述上仍坚持全人或完人的培养目标。

    建立全面、科学的创新人才新理念

    国内外对创新人才的理解有一些共同点,即都强调创新人才必须具有创造性、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等素质。但是又有很大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我国明确提出了创新人才(创新型人才)、创造型人才的概念,而国外只有创造性思维、创造型人格等外延较窄的概念。其二,我国对创新人才的理解大多局限于“创新”上,对人才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个性品质的全面关注不够;国外则强调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培养创造性、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等素质,强调个性的自由发展。其三,我国对创新人才的理解差异很大,有的受领导人讲话或政府文件的影响较大,有的受西方心理学的影响较大,表现出很强的实用性,缺乏支持其概念的理论基础。国外对创新人才的理解,多是把当代社会对创新的需要融入到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理念之中的产物。

    我国在创新人才理念上的局限性,容易导致对创新人才的误解和实践上的偏颇。如有的把创新人才与理论型人才、应用型人才、技艺型人才对立起来;有的认为培养创新人才就是要使学生具有动手能力,而把创新能力与知识对立起来;有的认为培养创新人才就是为学生开设几门“创造学”、“创造方法”课程,而把所谓的创新素质与人的全面发展特别是个性发展对立起来。掌握了所谓的创造知识、创造方法的人未必就能成为真正的创新人才。

    在对创新人才的理解上,我们应该坚持以下几点基本认识:

    1.创新人才是与常规人才相对应的一种人才类型。所谓创新型人才,就是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并能够取得创新成果的人才。而所谓常规人才则是常规思维占主导地位,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不强,习惯于按照常规的方法处理问题的人才。创新型人才与通常所说的理论型人才、应用型人才、技艺型人才等是相互联系的,它们是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而产生的不同分类。无论是理论型人才、应用型人才还是技艺型人才,都需要有创造性,都需要成为创新人才。

    2.创新人才的基础是人的全面发展。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并不是凭空产生的,也不是完全独立发展的,它们与人才的其他素质有着密切的联系。从这个意义上讲,创新人才首先是全面发展的人才,是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高度发展的人才。

    3.个性的自由发展是创新人才成长与发展的前提。日本临时教育审议会关于教育改革的第一次审议报告指出:“创造性与个性有着密切的联系。”大学要培养具有创造性的创新人才,就必须首先使他们成为一个作为人的人、真正自由的人、具有个体独立性的人,而不是成为作为工具的人、模式化的人、被套以种种条条框框的人。虽然不能说个性自由发展了人就有创造性,就能成为创新人才,但没有个性的自由发展,创新人才就不可能诞生。从这个意义上讲,创新人才就是个性自由、独立发展的人。

    4.无论是创新还是创新人才都是历史的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对创新和创新人才的理解都会有一些异同。当代社会的创新人才,是立足于现实而又面向未来的创新人才,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博、专结合的充分的知识准备;以创新能力为特征的高度发达的智力和能力;以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为中心的自由发展的个性;积极的人生价值取向和崇高的献身精神;强健的体魄。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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